對香港而言,剛過去的2003年,可謂多事之秋,也是發人深省的1年。
新年伊始,我祝願香港風調雨順,穩定繁榮,亦祝各位在學的青年學業進步,身心健康成長。
兩周前,我參加1位前輩的追思彌撒。教堂內坐滿了這位前輩遠近親疏的朋友,他們都前來悼念這位出色的大律師。
感人的悼詞,縷述了他熱愛生命、以誠信服務社會的豐盛人生。我坐在教堂的一隅,腦海不斷浮現前輩的音容,思潮起伏,反覆想�的就是「誠信」一詞。
誠信的基本涵義,包括誠實無欺,信守承諾,言行一致,有高風亮節的意味。
有誠信的人除了不說謊,更恪守高尚的道德標準,以規範個人的言行。
因此,宋代大思想家程顥認為,誠信是人的修身之本,周敦頤也認為誠是「五常之本,百行之源」。
由此可見,誠信實在是人格的基石,也是一個人立足社會的重要資產。
無論在朋輩間、長幼間、手足間、僱主與僱員間,誠信都是待人處世臻於至善的表現。
誠信有助建立互信。有互信才有真摯坦誠的溝通,才可避免無謂的臆測,才會較容易解決問題。
論語說:「與朋友交,言而有信。」莎士比亞也說:「對眾人一視同仁,對少數人推心置腹,對任何人不要虧負;對於朋友,你應該開誠相與。」可見古今中外,相處之道在於誠信。
建立個人的信譽和事業,也得倚靠誠信。從生活小節開始,我們必須堅守誠信。青年人不要以為小謊言說說也無妨。
我們一旦說了謊,雖然可以換來一時的方便,或是將問題暫時處理了,但日後往往要說更多謊話來掩飾。
時刻要為謊言找藉口,這種生活實在使人不勝疲憊。孔子說:「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就是這個道理。
維持社會的秩序,除了依賴法律條文,誠信也是十分重要的基礎。
公職人員需要表現高度的誠信,才能取信於民。
調查機構蓋洛普在去年首次以「公信力」為主題,對全球45個國家的政治和社會制度進行大規模的民意調查。
結果顯示,所有民選機關(包括國會和議會)最不受市民信任。超過三分之二的受訪者認為,他們的國家並不是按民眾意願管治的。
香港正循序漸進發展民主政制,這項調查值得所有從政人士反思。
各位青年朋友,堅守誠信是一項個人的選擇。只要問心無愧那怕要吃多少眼前虧,我們也要堅定不移地做一個有誠信的人。
前美國總統林肯曾經說過:「我不求必勝,但矢志真誠;我必言行如一,貫徹始終;我必將與正人君子並肩,是其是,非其非。」
但願大家能夠以誠信作為生活的首要原則,作為建立高尚人格的基石。
(以上為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1月4日在網頁上發表的「給青年的十封信 -- 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