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出席了兩個很有意義的機構籌款活動,一個是香港傷殘青年協會集合詩人路雅、19位本地著名畫家和演藝界紅星劉德華的作品,舉辦以「活」為題的慈善詩畫展,另一個是協康會的第12屆「傑出廚師」籌款晚會,匯集本地各大酒店和食肆以「美食廣場」形式招待來賓,為協康會籌募經費。
據我所知,雖然經濟不景,加上受「沙士」爆發的影響,但兩個活動無論在出席人數和善款數字方面都有很好的成績,實有賴機構董事會和同工以及各義工的精心策劃和全情投入。
籌款善舉非零和遊戲
有機構幹事日前向我表示,由於在疫症蔓延期間,有不少特設基金進行募捐,他恐怕今年的機構籌款會大大遜色,因為善款的來源有限,多了為「沙士」籌款的基金肯定會攤分了善款。
我並不同意這個「零和遊戲」的理論。事實上,有些研究顯示香港仍有很大的籌款空間,重要的是讓有意捐款的人士或商業團體清楚了解籌款機構的宗旨、信譽和過往的服務表現,以及所籌得款項的用途。
當然,在事事講求創意增值的香港社會,籌款活動亦要趨向多元化,推陳出新,以吸引捐款人士的注意。
香港不少福利機構都動輒有數十年的歷史,過往它們由成立到開拓服務,主要經費都是來自捐款。
但隨着政府資助的福利服務大幅增長(用於社福服務的周年補助金由十年前的12億元增加到2002 - 03年度的70億元),很多機構已漸漸由自己籌募經費開展服務轉為向政府爭取撥款或向其他基金申請資助。
賣旗活動仍最受歡迎
在各項籌款活動中,賣旗籌款仍然是機構最樂意採用的,因此,近年已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
為了讓更多機構可以進行賣旗籌款,自2001 - 02年度起,我們推出了分區賣旗日,讓三個不同的機構在同一個賣旗日分別在香港島、九龍及新界區舉行賣旗活動。
經過了兩年而每年三次分區賣旗日的經驗,分區賣旗的安排已得到機構和市民的認同,亦達致預期的理想效果。
首先是讓更多機構能夠獲得分配賣旗籌款的機會,特別對規模較小而動員人手作全港賣旗能力稍遜的機構尤為有利。
其次是增加了可籌得的善款總額,例如在2001 - 02年度,全港賣旗日的平均淨收入為127萬元,但分區賣旗日由三個機構在同日所籌得的款項總額則為198萬元。
2002 - 03年度首八個月的全港和分區賣旗日淨收入的比較,亦大致相若,即每個分區賣旗日的總收入較全港賣旗日多40%。
賣旗日數增至十五天
有見及此,經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的同意,我們會大幅提高2004 - 05年度賣旗日之中的分區賣旗日數目至15天,即可容納45個機構作分區賣旗。
可是,縱使作出這個安排,賣旗日仍然是僧多粥少,我們一共收到206份申請,相對於可供分配的45個全港賣旗日和45個分區賣旗的機會,成功率低於五成。
此外,由於受「沙士」爆發的影響,一共有八個機構取消了他們原本在2003 - 04年度獲分配的賣旗日,我們在2004 - 05年度的分配工作中亦可能要對這些機構作出特別處理。
看來最終會有過百個申請機構無緣在2004 - 05年度進行賣旗籌款,何妨動動腦筋,籌辦一些具創意的籌款活動,吸引市民慷慨解囊,共襄善舉。
(以上為社會福利署署長林鄭月娥6月22日在社署網頁發表「署長隨筆」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