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護幼教育基金」正式成立,為非典型肺炎病故者的子女籌募教育經費,不到一周,基金的善款已超過2,500萬元。
公務員的積極回應、商業機構和社團的慷慨捐助,以致普羅大眾的熱烈支持,實在教人感動,更令我確信香港是個充滿溫情的社會,市民對處境不幸的人士都一定會施以援手。
當善款數字不斷上升的同時,不幸病故者的子女人數也在增加。社署的同事,已成功接觸到超過30個處於這個境況的家庭,涉及50多個失去了父親、母親,甚至雙親的孩子,半數是10歲或以下的幼童,其中兩名是初生嬰兒。
我出任社署署長這兩年多以來,先後接觸過很多令人不安的家庭悲劇,但從來沒有像這次般沉痛和惋惜。
面對劇變的家庭,有不少都是和我年紀相若的父母,育有和我兒子一般大小的孩童,本來是個安樂美滿的四口之家,突然變成單親家庭,更頓失經濟支柱,實在是人間慘事。
我想,任何接觸過這些家庭的人,都會像我和羅范椒芬、李麗娟和陳馮富珍一樣,希望能為這些孩子多做一點事,畢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
作為「護幼教育基金」的發起人,我們在過去一周見到善款源源不絕,都感到興奮莫名,也明白到自己任重道遠。
我們已就基金的運作和架構,作了初步探討,決定由社署署長以受託人身份,成為基金諮詢委員會的當然主席,其他三位發起人為委員;由於基金得到各公務員同事的積極響應,我們也打算邀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委派代表出任委員會成員,共同訂定撥款的細則和關注這些孩童的健康成長。
當我們四位各自從現在的工作崗位退下來時,大家都很樂意繼續以個人身分支持和參與基金的工作。
在法理上,「護幼教育基金」是按《社會福利署署長法團條例》(第1096章)為受社署照顧下人士的利益而設立的信託基金,社署署長法團作為受託人,並可按照《受託人條例》(第29章)的條文,把法團手上的信託基金投資;法團所管理的信託基金的所有交易、賬目審計及年報都須依章辦事。
「護幼教育基金」是一項長遠和持久的工作,在受助者家人的同意下,社署的社工,將以專業個案的方法跟進每個孩子的進展和他們在教育和成長過程中的需要,直接由基金作出配合和財政支援。
我們計劃稍後亦可透過基金的安排,讓熱心的公務員同事參與支持這些家庭的義務工作。事實上,自從基金成立以來,不少有心人除了慷慨捐款外,更主動提出希望能更直接關心這些孩子。
今天適逢是一年一度的母親節,當我們和母親及子女慶祝節日的同時,請不要忘記這些痛失慈母的孩子,繼續支持我們的護幼行動。
(以上為社會福利署署長林鄭月娥5月11日在社署網頁「署長隨筆」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