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宣傳短片
*
*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RSS
*
*
  2009年11月13日
保安
*
禁非法入境者工作修例生效
*

    《2009年入境(修訂)條例》今天(11月13日)刊憲,非法入境者從事僱傭工作的最高罰款50,000元及監禁3年;明天憲報號外刊登公告,宣布條例同日生效。

 

     保安局表示,希望向有意非法來港人士發出清楚信息,非法入境者來港工作是嚴重罪行,非法入境者即使在留港期間取得「行街紙」,若從事黑工,一樣會受刑事制裁。

 

     非法入境情況近月明顯惡化,外籍非法入境者的數字,由今年1、2月的每月平均37人,急升至3 - 9月的每月平均135人;10月更升至159人。當局期望,修訂條例生效後可遏止問題惡化。

 

     執法機構聯同內地有關單位,可加強堵截非法入境者,以及在條例生效後,嚴厲打擊黑工。

 

     條例生效後,「有效旅行證件」的定義,可涵蓋澳門永久居民身分證。當局稍後公布港澳出入境便利措施的具體推出日期及細節。

 

     當局初步計劃在12月初,港澳雙方開放「e-道」予對方的永久居民登記使用,並豁免對方永久居民填交出入境申報表。香港永久居民只需持身分證,即可訪澳。


返回頁頂
* 外遊警示制度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 私隱政策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