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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9月30日
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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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遊警示制十月廿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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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今天(9月30日)宣布,外遊警示制度10月20日生效。制度涵蓋60個香港居民較常前往的國家或地區,以黃色、紅色及黑色,標示3個級別的風險程度。

 

     當某地區出現威脅�象,可能影響香港旅客的人身安全,當局便發出黃色警示,提示市民應留意當地局勢,提高警惕。

 

     紅色警示代表有明顯威脅,香港旅客應調整行程,如非必要,避免前往有關地區。

 

     當某地區出現嚴重威脅,便發出黑色警示,勸籲香港旅客不要前往有關地區。

 

     評估是否需要發出外遊警示時,當局會考慮事故對人身安全威脅的程度、有關威脅的持續性,以及有關威脅是否針對旅客。

 

     當局將聯絡內地有關部門,透過駐當地的中國使領館了解最新情況,並參考內地是否有對該地發出旅遊警示。

 

     保安局透過新聞公布向公眾發放外遊警示的信息,並快將推出外遊警示專設網頁,讓市民查閱正生效的外遊警示。網頁設有超連結,連接外交部、國家旅遊局及其他外國政府編製的資料庫。

 

     外遊與否屬個人決定,但當局鼓勵市民落實行程前,參考有關外遊警示。前往外遊警示正在生效地區的旅客,應向旅行社及航空公司查詢有關行程安排,也應考慮購買保障條款符合個人需要的旅遊保險。

 

     保安局已向航空公司、旅行社及保險公司,解釋外遊警示制度的運作安排。

 

     身在外地的港人如需要協助,可致電入境事務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熱線(852)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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