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拘捕18歲男子,他涉嫌透過網上討論區,以300元出售侵權電腦軟件,收到款項後,再上載有關的侵權軟件到討論區,供客戶下載。
海關版權調查組指揮官關煜群今天(10月2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海關人員喬裝顧客,將款項存入其銀行戶口後,昨天成功下載有關軟件並確認為侵權版本,遂到該男子位於馬鞍山的住所把他拘捕,並檢獲兩部電腦。
關煜群呼籲青少年要尊重知識產權,觸犯任何網上侵權罪行,除要負上刑事責任外,亦有可能被民事追究。
任何人士管有侵犯版權物品作出售用途,或分發侵犯版權物品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最高可被監禁4年,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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