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印度簽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涵蓋範圍包括辨認和追尋有關的人、執行搜查和檢取的請求、安排暫時移交被羈押的人以提供協助、獲取司法或官方紀錄等。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天(9月14日)與印度內政部部長M Ramachandran,在印度新德里簽署文件。這協定是香港特區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簽訂的第27份同類協定。
協定在締約雙方以書面通知對方,已各自履行為使協定生效的規定的日期起30天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