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決定提早退休,並已獲行政長官曾蔭權接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對李國能提早退休的個人決定表示尊重,並向他致以最高的敬意。
李國能今天(9月2日)宣布,決定提早退休,其任期至2010年8月31日止,並在2010年9月1日開始退休前休假。退休後將退出公職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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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讚揚:行政長官曾蔭權(左圖)高度讚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右圖),多年來盡心盡力,不斷提升香港司法制度的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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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忠職守秉行公義
曾蔭權表示,尊重李國能的個人意願,祝願他退休後生活愉快;並非常感謝李國能多年以來,盡心盡力,不斷提升香港司法制度的專業,提高司法機構的透明度,以及改善各級法院的服務效率,令特區的司法制度更臻完善。
黃仁龍表示,作為香港特區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盡忠職守,帶領司法機構秉行公義和維護法治,對成功落實「一國兩制」的貢獻至為超著。
他指出,司法機構是維護香港法治的中流砥柱,李國能以其卓越的貢獻和全心全力的服務,站在司法系統之峰。律政司上下仝人與市民,一同向他致以衷心感謝和崇高敬意。
有助安排繼任事宜
李國能1997年7月1日獲委任為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至2010年8月底離任時年屆61歳,在任超過13年。
他表示,出任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13年,相信是更換司法機構領導的合適時候;而提早退休既符合其個人意願,也符合司法機構的最佳利益,有助司法機構在未來數年,順利安排繼任事宜。
李國能表示,他及其他3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正常退休年齡,均在2012年10月至2014年3月的18個月之間,而高等法院不少法官也在2011 - 14年達退休年齡。
身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兼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主席,李國能認為,應讓新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作繼任安排,同時,他的提早退休也可有利終審法院的繼任安排。
曾蔭權已要求司法機構按照《基本法》及相關法例的要求,啟動填補首席法官空缺的程序。他在會見記者時指,他曾挽留李國能但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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