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兩物流公司前經理受賄判囚
區域法院今天(3月2日)裁定,44歲的致宏物流有限公司前物流經理陳福勝,和37歲的致宏前運輸經理朱偉正,共收受90萬元賄款,各被判入獄22個月,並須向前僱主各歸還45萬元。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出,被告的貪污罪行歷時多年,罪行嚴重而且違反誠信,故判處他們入獄是適當的刑罰。
案情透露,2001年年初,陳福勝與劉榮(佳運)貨運公司東主達成協議,安排運輸工作判予劉榮,而劉榮東主同意每月支付賄款予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