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今天(2月4日)表示,由2月16日起,凡未滿11歲及未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兒童,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處理時間,由19個工作天縮短至14個工作天。
在2月16日前收到的申請仍需19個工作天處理。有關的申請途徑、申請規定及費用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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