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90204tc08001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9年2月4日
*
*
護照
*
兒童特區護照14天完成
*
入境事務處

     入境事務處今天(2月4日)表示,由2月16日起,凡未滿11歲及未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兒童,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處理時間,由19個工作天縮短至14個工作天。

 

     在2月16日前收到的申請仍需19個工作天處理。有關的申請途徑、申請規定及費用維持不變。

 

     詳情可瀏覽這裡或致電入2824 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