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今天(7月31日)裁定,兩名貿易公司前採購員劉仲謙及蔡凱�,收受紀念品及禮品生產商提供的非法回佣,合共超過50萬元罪名成立,各判入獄1年。
涉案的旭昇實業公司46歲東主鄭毓章,承認1項提供逾127,600元非法回佣罪名,判入獄6個月。
25歲的劉仲謙及24歲的蔡凱�,案發時是中國暢銷國際有限公司前採購員;兩人承認5項串謀接受利益罪名。
2006年9月至去年4月期間,兩人收受1名內地生產商合共超過225,800元的回佣;期間也收受多名內地生產商提供回佣,合共逾152,000元。
2006年12月,劉仲謙向旭昇實業公司發出購貨訂單,要求鄭毓章誇大訂單的貨款;鄭毓章答應其要求。
鄭毓章收取中國暢銷國際有限公司的整筆付款後,把誇大的127,600元貨款交予劉仲謙;劉仲謙及蔡凱�商討後,同意收受並平分該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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