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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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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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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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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涉非法回佣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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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

     觀塘裁判法院今天(7月31日)裁定,兩名貿易公司前採購員劉仲謙及蔡凱�,收受紀念品及禮品生產商提供的非法回佣,合共超過50萬元罪名成立,各判入獄1年。

 

     涉案的旭昇實業公司46歲東主鄭毓章,承認1項提供逾127,600元非法回佣罪名,判入獄6個月。

 

     25歲的劉仲謙及24歲的蔡凱�,案發時是中國暢銷國際有限公司前採購員;兩人承認5項串謀接受利益罪名。

 

     2006年9月至去年4月期間,兩人收受1名內地生產商合共超過225,800元的回佣;期間也收受多名內地生產商提供回佣,合共逾152,000元。

 

     2006年12月,劉仲謙向旭昇實業公司發出購貨訂單,要求鄭毓章誇大訂單的貨款;鄭毓章答應其要求。

 

     鄭毓章收取中國暢銷國際有限公司的整筆付款後,把誇大的127,600元貨款交予劉仲謙;劉仲謙及蔡凱�商討後,同意收受並平分該筆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