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與食物環境�生署今天採取聯合行動,在羅湖從6名入境旅客的行李內,共檢獲20公斤鮮豬肉、20公斤鮮�肉、兩公斤鮮鴿肉及5公斤鮮鴨肉,總值約3,000元。案件已交由食環署跟進。
海關今年1月1日至8月27日,在羅湖共處理了298宗同類案件,檢獲1,333公斤豬肉、886公斤雞肉和272公斤其他肉類,約值41,300元。
海關表示,繼續與食環署採取聯合行動,堵截非法攜帶肉類入境活動。公眾如需攜帶鮮肉或家禽肉類入境,必須持有出口國家發出的官方證明書。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規例》,任何人士在沒有官方證明書的情況下輸入野味、肉類、家禽或違禁肉類,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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