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今天裁定,內地男子游友清及香港女子徐敏儀,因假結婚,各被判入獄18個月。
25歲的徐敏儀,兩度與內地居民假結婚,她承認1項串謀欺詐的控罪及1項為促致達成婚姻而簽署虛假聲明的控罪,合共被判監18個月。
同是25歲的游友清,承認3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及1項串謀詐騙的控罪,共被判監18個月。
任何人士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可被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並遣返原居地。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最高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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