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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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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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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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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女假結婚各囚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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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沙田裁判法院今天裁定,內地男子游友清及香港女子徐敏儀,因假結婚,各被判入獄18個月。

 

     25歲的徐敏儀,兩度與內地居民假結婚,她承認1項串謀欺詐的控罪及1項為促致達成婚姻而簽署虛假聲明的控罪,合共被判監18個月。

 

     同是25歲的游友清,承認3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及1項串謀詐騙的控罪,共被判監18個月。

 

     任何人士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可被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並遣返原居地。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最高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