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今天裁定,4名內地人與香港居民假結婚,分別判處入獄12 - 16個月。
該4名被告分別是34歲女子陽冬秀、47歲男子梁奕軍、29歲女子陳霞,以及26歲女子陳玉。梁奕軍被判入獄12個月,其他3名被告各判入獄16個月。
入境事務處重申,一直非常關注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蒐集情報,以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檢控涉案人士。
任何人士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可被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並遣返原居地。
根據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最高可被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