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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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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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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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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內地人假結婚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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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沙田裁判法院今天裁定,4名內地人與香港居民假結婚,分別判處入獄12 - 16個月。

 

     該4名被告分別是34歲女子陽冬秀、47歲男子梁奕軍、29歲女子陳霞,以及26歲女子陳玉。梁奕軍被判入獄12個月,其他3名被告各判入獄16個月。

 

     入境事務處重申,一直非常關注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蒐集情報,以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檢控涉案人士。

 

     任何人士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可被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並遣返原居地。

 

     根據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最高可被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