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副秘書長蔡淑嫻表示,建議暫停酒後駕駛司機的駕駛執照3個月,和賦予警方權力,隨機抽查車輛,對司機進行呼氣測試,應有足夠的阻嚇力,減少發生事故。
她表示,當局正草擬修訂酒後駕駛的法例,並進行諮詢,預期明年第3季提交立法會,最早可在2008年初通過。
蔡淑嫻今天出席香港電台節目時指出,過去數年,本港每年錄得約1,300 - 1,500宗酒後駕駛個案,情況普遍;故此,有需要提高罰則和加強執法。
灌輸安全駕駛意識
至於建議停牌3個月,是當局參考新加坡、美加等地的法例,再按照本港情況而擬定的。
她表示,相信警方將視乎警區及時間而執行抽驗,不會對駕駛者構成滋擾,或影響交通。
至於要求違例司機參加駕駛改進課程,她表示,主要是希望向他們灌輸安全駕駛的正確意識,不再犯同樣錯誤。
目前司機因違例駕駛被扣滿10分,便需要參加該等課程;資料顯示,大部分人士在完成課程後的6個月內,沒有再違例。
立法提高倒車安全
蔡淑嫻指出,近兩年,市民的意見認為,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刑罰過輕,與罪行的嚴重性不相符;加上上訴庭最近認為,由於有關法例已有20多年沒有改變,鑑於現實交通情況,建議當局可以提高刑罰。
她表示,香港一直存有危險駕駛的情況,目前建議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監禁期,倍增至10年,是有助提高其阻嚇力,使駕駛者提高警惕。同時,當局也會加強安全駕駛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對於開倒車引致的交通事故,蔡淑嫻說,當局的意向是立法,規定貨車需要安裝可觀察車後狀況的視像系統,提高倒車安全;但由於仍須解決若干技術問題,例如系統的合適性及安裝,故仍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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