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表示,由2007年1月1日起,進出口貨物必須按照「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2007年版」報關。有關修訂內容已於11月10日刊登憲報,2007年1月1日生效。
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是根據世界海關組織的貨物名稱及編號協調制度而編製。
因應世界海關組織在2004年作出的約350項修訂,香港的貨物分類制度由明年1月1日起實施該修訂。
修訂主要涉及化學、紡織及成衣、機械及電子產品。有關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的修訂摘要,包括受影響貨物編號的對照表,可瀏覽政府統計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