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布,委任陳玉芬、黎達祥、李慶年、勞杰民、麥國昌、翁喬奇、杜浩成及黃偉權為常任裁判官,任期由8月1日起生效;各人的履歷已上載這裡。
常任裁判官的職責,包括擔任裁判官、死因裁判官、小額錢債審裁處審裁官、勞資審裁處審裁官、淫褻物品審裁處主審裁判官及區域法院副司法常務官等。
若干職責,或須於辦工時間以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