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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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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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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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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獲委常任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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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機構宣布,委任陳玉芬、黎達祥、李慶年、勞杰民、麥國昌、翁喬奇、杜浩成及黃偉權為常任裁判官,任期由8月1日起生效;各人的履歷已上載這裡

 

     常任裁判官的職責,包括擔任裁判官、死因裁判官、小額錢債審裁處審裁官、勞資審裁處審裁官、淫褻物品審裁處主審裁判官及區域法院副司法常務官等。

 

     若干職責,或須於辦工時間以外執行。

 

     常任裁判官的法定委任資格,詳列於《裁判官條例》第5AA條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