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RSS
*
*
  2006年7月7日
法庭
*
律師行東主串謀詐騙重囚
*
廉政公署

     律師行東主陳乃強及4名其他人士,利用偽造備用信用證,向多間內地公司詐騙合共593萬元,今天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兩年至6年不等。

 

     被告分別是55歲的陳乃強律師行東主陳乃強、該律師行51歲的文員蔣伯揚、兩人各被判入獄6年。兩人也須向多間受害的公司賠償逾470萬元。

 

     同案被告39歲的領先投資顧問實業東主李國安,他被判入獄4年3個月;47歲無業男子李泰生被判入獄兩年11個月;以及49歲的國際融資貿易公司東主李自榮,被判入獄兩年5星期。

 

     暫委法官黃汝榮宣判時指出,陳乃強及蔣伯揚所犯的罪行嚴重,極度違反誠信,並可能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法官並斥責陳乃強、蔣伯揚及李國安並無悔意。

 

     5名被告較早時承認或被裁定共10項罪名成立,即6項串謀詐騙及4項處理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有關控罪在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期間發生。




返回頁頂
* 廉政頻道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