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RSS
*
*
  2006年6月28日
司法制度
*
十三終審庭法官任期延續
*

     司法機構公布,行政長官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把13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3年。

 

     他們包括6位本港和7位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他們現時的任期分別於7 - 9月期間屆滿。

 

     該6名非常任香港法官包括邵祺、傅雅德、鮑偉華、黎守律、馬天敏及烈顯倫;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包括梅師賢、布仁立、艾俊彬、苗禮治、伍爾夫、施廣智及韋卓善。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有非常任香港法官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1次或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


返回頁頂
* 雙語法例資料糸統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