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反互聯網盜版隊偵破1宗利用自設個人網站,提供侵權歌曲予人免費下載的案件;並在位於秀茂坪的住宅單位內,拘捕涉案的16歲中學生;他現正保釋候查。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呼籲年青人尊重知識產權,切勿參與互聯網的侵權活動。
年青人勿以身試法
王永平表示,非法上下載音樂、電影、劇集、軟件等版權作品,需負民事或刑事責任;年青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海關1個月前接獲版權持有人投訴,經深入調查後,昨天採取行動,在該單位內,檢獲1台電腦及1批寬頻上網的周邊元件,總值約7,700元。
調查發現,涉案人士透過美國網站提供的「動態網頁轉移服務」及軟件,把私人電腦變為伺服器,並設立個人網站,提供超過600首侵權歌曲和20多齣侵權電影,供免費下載。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版權調查組指揮官譚溢強表示,連同這宗案件,由2000年至今,已偵破9宗利用互聯網發放侵權歌曲,檢獲物品總值18萬元,拘捕人數共13人。
建立正確版權觀念
王永平呼籲家長多加關注子女的行為,確保他們不會在互聯網上非法上下載版權作品,並引導子女建立正確的版權觀念;並指出,政府一直多管齊下打擊網上侵權活動,而海關也一直嚴厲執法。
王永平說:「我們除了繼續致力採取執法行動外,未來數月將加強公眾教育及與業界的合作,竭力打擊網上侵權行為。」
根據《版權條例》,在沒有版權擁有人的特許下,並非為任何貿易或業務的目的,也並非在任何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而分發該權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達到損害版權的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可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監禁4年及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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