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助理處長(刑事)李家超表示,3月17日在尖沙咀發生的開槍案,只涉及3人,即中槍殉職警員、中槍死亡的男疑犯,以及受傷警員。
李家超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根據證人口供、專家報告,以及其他資料,得出的結論是,案件並不涉及其他人,疑兇是單獨行動。
他說,疑兇使用的槍械,證實是2001年3月14日殉職警員梁成恩的失槍;同年12月5日,該槍也曾在荃灣麗城花園銀行�殺案中被使用。
早有計劃並非偶然
警方調查顯示,疑兇犯案是有計劃的,並不是偶然遇上兩名警員,目的是針對兩名巡邏警員的警槍和子彈。
李家超表示,目前資料顯示,疑兇並不認識梁成恩及該兩名巡邏警員;並指出,目前也未有發現�款。
他說,現在調查的目標是疑兇當時的心理狀況,和企圖搶警槍的目的。
殉職警員曾國�是因臉部中槍,流血過多,封了呼吸管道致死。疑兇則身中5槍,均由同一警槍發射,而致命主因是被擊中心和肺部;至於受傷警員則是臉部與小腿中槍。
個案特別絕不尋常
警方調查梁成恩案時,曾根據資料定出須會見人士的特徵,當時會見了3,000名可疑人士,包括2,000名警員,但不包括這宗案件的疑兇。
李家超說,這宗個案非常特別及不尋常,在他29年警察生涯中,首次接觸這類案件。
他說,由於案件極可能需要召開死因庭聆訊,故所能透露的資料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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