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今天裁定,40歲男子何福祥因使用偽造身份證,判入獄12個月。這是入境事務處首次發現有人企圖以偽造香港身份證經e-道入境的個案。
何福祥在深圳透過中間人,以250元人民幣購買該張載有其個人資料的偽造智能身份證,以便他在香港尋找工作。
被告2月13日從內地經羅湖管制站入境時,企圖使用該張偽造身份證在e-道辦理入境手續,但事敗被入境處人員拘捕。
另1名24歲內地男子以同樣手法,企圖經e-道入境,明天(2月2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理。
入境處表示,揭發兩宗同類案件,證明智能身份證及e-道的保安嚴密,任何偽造證件均不能經e-道辦理過關手續。
根據法例,任何人士使用偽造身份證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及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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