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福利食物局局長周一嶽表示,正考慮參照海外國家有關虐待動物的罰則,提高最高刑罰,以加強阻嚇作用。
周一嶽今天在立法會會議上答覆議員吳靄儀提問時表示,根據過往的經驗,大部分虐待動物個案都是因為疏忽造成,例如沒有提供充分照顧;一般而言,蓄意虐待動物的個案較為罕見。
他說,正考慮參照海外國家的有關罰則,並考慮提高最高刑罰,以加強阻嚇作用。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虐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市民如發現任何虐待動物行為,可致電警方,或致電政府熱線1823,向漁農自然護理署舉報;也可以透過電郵舉報。
政府將製作宣傳短片和聲帶,呼籲市民善待寵物、盡寵物主人責任及尊重動物生命。有關宣傳短片和聲帶本月內可供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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