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澳門藉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日前被裁定7項罪名成立,今天在區域法院判處入獄4年半。
案情透露,該名男子在80年代來港,並在西區開設金舖。1992年12月及1993年1月期間,他從5個黃金供應商購入大量黃金,並以總值1,400萬元的期票,支付購入黃金的款項。
其後,所有支票均未能兌現,而金舖也倒閉,被告則逃往澳門。
被告今年4月回港,在抵港時被捕;其後被落案控以有關罪名,並在區域法院展開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