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紳士去年巡視了118間院所合843次,並收到547項投訴、要求和查詢;其中約92%在1個月內由有關院所跟進和向有關的太平紳士匯報。他們年內提出的325項建議和意見,82%在1個月內由有關院所跟進。
太平紳士由行政長官根據《太平紳士條例》委任,主要職責為巡視各類院所,包括監獄、羈留中心、醫院和羈留院或感化院舍。
行政長官去年共委任53名非官守太平紳士和27名官守太平紳士;年內10名非官守太平紳士離任,37人因退休或離開公職而停任官守太平紳士。
太平紳士逾千二人
截至去年年底,本港共有310名官守太平紳士和901名非官守太平紳士;其中186名非官守太平紳士,因年邁、健康問題或其他理由而獲豁免履行巡視職務。
他們的巡視,均不作事先通知,以維持巡視的突擊性質,也可確保巡視按規定次數定期進行。
年內,太平紳士曾巡視118間院所共843次。平均每名非官守太平紳士每年巡視1.5次,官守太平紳士則平均每年巡視4次。
逾九成投訴已跟進
去年太平紳士共接到547項投訴、要求和查詢,並已轉介予有關院所跟進。約92%的個案,在1個月內由有關院所跟進,並向太平紳士匯報。
他們經巡視後,普遍認為有關院所提供的投訴渠道足夠和合理;囚犯和被羈留者或住院者清楚知道各個投訴渠道,而院所管方也認真和妥善處理所有投訴。
太平紳士的重要職能之一,是就院所提供的設施和服務向院所管方提出建議和意見。
去年太平紳士提出325項建議和意見,平均82%在1個月內由有關院所跟進,並已知會太平紳士。
有關詳情,可瀏覽剛出版的《2004年太平紳士巡視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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