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今天拘捕1名違反逗留條件的內地訪客,他涉嫌駕駛的士作營業用途。
今日下午3時許,入境處調查員在車行附近的加氣站,發現目標的士,於是喬裝乘客乘搭該輛的士,並在到達目的地後採取拘捕行動。
調查員在行動中撿獲該名內地訪客的「的士司機證」、載有大量零錢及現金的錢箱和油站收據。
入境處根據警方日前提供的資料,調查有內地訪客涉嫌租用的士作營業用途的個案。
調查員由有關車行得到資料,發現該內地男訪客在今年內,有多次租車記錄;因此部署拘捕行動。
初步調查顯示,被捕男子42歲,來自廣東,是自僱人士。他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所有旅客在未經入境處處長許可前,不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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