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涉及單車的意外共1,914宗,較2003年升14.6%,總傷亡人數達2,007人;其中騎單車人士受傷及死亡的人數,分別為1,617人及10人。
警方由明天起至 4月16日展開全港單車安全運動,呼籲騎單車人士遵守交通規則,以及提醒駕車人士留意道路上的單車。
警務人員在首階段(3月25日至4月2日)在全港各處,特別是居民常以單車代步的地區、有利用單車運載貨物的店舖、火車站、單車徑和單車意外黑點,向市民及騎單車人士派發宣傳單張,以加強他們的安全意識。
宣傳重點提示市民使用道路的責任,並呼籲他們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也會向違例者發出口頭警告。
其後兩周,警方便加強執法,對違例人士採取嚴厲的檢控行動。
騎單車人士須遵守的交通規則,包括:不得運載其他人、不得運載任何會妨礙騎單車者視線的動物或物件、不得在行人路上騎單車,以及不得在沒有亮�所需燈號下騎單車。
騎單車者在道路上同樣受道路交通條例管制,責任與一般駕駛者無異,必須遵守所有交通法例和照顧其他道路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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