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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感榮幸: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獲英國格雷律師學院選為名譽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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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獲英國格雷律師學院選為名譽委員;成為第3位獲得這項榮譽港人。馬道立表示,對此感到十分榮幸。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認為,這是馬道立的個人榮譽,也是對香港司法機構及其法官的地位的認同。
馬道立1956年在香港出生,1977年在英國伯明翰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翌年於格雷律師學院取得英國和威爾斯大律師資格。
他先後於1980年、1983年及1990年在香港、澳洲維多利亞省及新加坡取得大律師資格。
馬道立1980年起在香港私人執業,1993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
他在2000年獲司法機構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2001年任原訟法庭法官,2002任上訴法庭法官,並於2003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馬道立已婚,妻子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袁家寧;兩人育有1女。
格雷律師學院是英國4個律師學院之一,其他3個為中殿律師學院、內殿律師學院及林肯律師學院。
香港另外兩名獲格雷律師學院選為名譽委員的人士,為前首席大法官楊鐵樑,以及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現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烈顯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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