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險臭彈:海關呼籲市民,特別是家長,切勿讓兒童玩這款不安全的「臭屁彈玩具」;由於這款玩具可釋放過量硫化氫,對身體做成傷害。 |
|
海關表示,1款「臭屁彈玩具」不安全,並呼籲家長不要讓兒童玩該玩具。該玩具以3 x 4吋的銀色金屬袋包裝,袋內載有硫磺化合物粉末及1個裝載稀釋酸的小膠袋。
根據袋面的說明,玩者只要擠壓金屬袋以弄穿內藏的膠袋,硫磺化合物粉末便會與稀釋酸混和,產生的化學作用使金屬袋膨脹,繼而爆裂並發出臭味,同時釋放多達20毫克的硫化氫。
海關從市面零售店取得該款臭屁彈玩具的樣本,經政府化驗所化驗及徵詢�生署意見後,確定該款玩具含有水溶性硫磺化合物與稀釋酸,在玩耍時,兩者混和後可釋放多達20毫克的硫化氫,不符合法例的安全規定。
可引致急性中毒
硫化氫可令人感到煩厭及不適,包括作悶作嘔、頭痛、刺鼻及刺眼,嚴重程度視乎空氣中的硫化氫的濃度而定;暴露於高濃度的硫化氫可引致急性中毒。
世界�生組織及其他國際機構建議,空氣中硫化氫含量的上限應定為每立方米0.1亳克,以保障公眾健康。
由於兒童在使用該臭屁彈玩具時,在不知不覺間吸入硫化氫,對身體做成傷害,故這玩具有潛在高度危險性。
四零售店已禁售
海關最近從市面檢獲共263包該款臭屁彈玩具,並已向4間零售店(3間在屯門、1間在將軍澳)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出售該款玩具。
海關將繼續調查,並考慮採取行政措施,或檢控涉嫌違反《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的有關店舖。
市民如有該種玩具在家中,可於辦公時間內送往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1字樓海關檢控及消費者保障科處理。
違者可被罰十萬
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特別熱線2231 4173,或於辦公時間後致電查詢熱線2815 7711,以便海關安排派遣人員收回處理。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任何人士供應、製造或進口不安全的玩具,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
市民如對不安全玩具及兒童產品有任何投訴,可致函海關檢控及消費者保障科,或致電海關24小時舉報熱線2545 6182。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