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今天裁定53歲男子兩項串謀行騙罪名成立,判入獄5年3個月。
案情指出,警方在2002年4月接報,指1間公司可安排以投資形式,移民到斯洛文尼亞。受害人須向該公司繳付1筆款項,該公司為他們申請有關護照。
經調查後,警方共發現兩名受害人。首名受害人向該公司繳付130,200元後,未能取得護照。
另一受害人繳付413,400元後取得有關護照,但其後發現是無效的。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在2002年7月搜查該間位於銅鑼灣的公司,並拘捕該公司的經理;今年3月控以兩項串謀行騙罪。
被告10月9日被判有罪,今天判處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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