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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7月11日
智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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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9年出生人士換智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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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凡於1958或1959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須於今年7月26日至9月25日期間,換領智能身份證。

 

     由明天(7月12日)起,合資格的申請人可使用「生活易」終端機、致電熱線183 8333,或登入「生活易」網站預約換證時間。

 

     如申請人身份證上印有居留身份符號「A」或「***」、或身份證於1999年1月1日或以後發出,並印有居留身份符號「R」,只須帶同現有身份證辦理申請。

 

     其他合資格申請人除帶同現有身份證外,還須帶備旅行證件,以顯示其在港的居留身份。

 

     換領新身份證計劃的對象是全港市民,不論是永久居民或在本港就業、投資、居留或就讀的臨時居民,包括外籍家庭傭工。

 

     1960或1961年出生人士的換證限期,在本月24日結束;仍未換證的合資格人士,應盡快辦理,以免在限期前出現擁擠的情況。

 

     如未能在指定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而又無法提供合理解釋,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並罰款5,000元。

 

     然而,市民若於換證限期內不在香港,應在返港後30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如欲獲得更多有關換證計劃的資料,可瀏覽智能證網頁,或致電入境事務處熱線2824 6111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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