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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9月21日

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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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比利時簽法律互助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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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和比利時簽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協定涵蓋的主要內容,包括辨認及追尋有關的人和物件、送達文件及資料、執行搜查、安排有關人士作證,以及追查、限制、充公和沒收犯罪得益和犯罪工具。

 

     正在布魯塞爾訪問的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天(布魯塞爾時間9月20日)代表香港,與比利時副首相兼司法部長Laurette Onkelinx簽訂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

 

     李少光表示,協定清楚顯示兩地政府認同加強緊密合作的重要,特區政府將繼續與各國際夥伴緊密合作,打擊跨境罪行;並期望在其他法律及執法範疇,與比利時的夥伴,有更緊密的合作。

 

     Onkelinx強調,這份協定相當重要;並指出,這是首份具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旨在促進雙方司法機構這範疇的合作。

 

     這協定是兩地首份法律合作協定,載有所有有關國際間合作打擊罪行的重要條款及保障,其主要內容包括:

 

•辨認及追尋有關的人和物件;

 

•送達文件及資料;

 

•取得證據、物品或文件;

 

•執行搜查和檢取的請求;

 

•安排有關的人作證;

 

•追查、限制、充公和沒收犯罪得益和犯罪工具;

 

•交付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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