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於1960或1961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須於5月24日至7月24日期間,換領智能身份證。
由5月10日起,合資格人士可透過「生活易」終端機、致電熱線1838 333或登入「生活易」網站預約換證時間。
如身份證上印有居留身份符號「A」或「***」、或身份證於1999年1月1日或以後發出,並印有居留身份符號「R」,申請人只須帶同現有身份證辦理申請。
其他類別的合資格申請人,除帶同現有身份證外,還須帶備旅行證件,以顯示現在的居留身份。
換領新身份證計劃的對象是全港市民,不論是永久性居民或在本港就業、投資、居留或就讀的臨時居民,包括外籍家庭傭工,均納入計劃內。僱主應讓他們的家庭傭工前往辦理換證手續。
1962或1963年出生人士的換證限期在5月22日結束。如未能在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而又無法提供合理解釋,即屬違法。
違例者將被檢控,並可被罰款5,000元。然而,市民若於換證限期內不在香港,應在返港後30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如欲獲得更多有關換證計劃的資料,請按此處,或致電入境事務處熱線2824 6111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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