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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7月22日

反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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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檢非法進口電子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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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廢物
廢物有價:海關與環保署採取聯合行動,檢獲約值92萬元的有害電子廢物及未報關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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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與環境保護署採取聯合行動,從1個由加拿大運抵本港的40呎貨櫃內,檢獲約值92萬元的有害電子廢物及未報關貨物。

 

     海關人員7月21日下午4時,在葵涌貨櫃碼頭檢查1批報稱為廢五金的貨物,發現未報關的電腦軟件光碟、電腦顯示屏和電腦配件、30台舊電視機、265支顯像管,以及330個舊電腦顯示屏,總值920,000元。

 

     兩個部門現正就案件進行跟進調查;而檢獲的舊電視機和顯像管及電腦顯示屏已轉交環保署調查。

 

     由今年2月起,兩個部門已多次進行聯合行動打擊有害電子廢物的非法進口活動。海關人員在流動X光車輛掃描系統的協助下,成功截獲48批載有受管制有害電子廢物的貨物,總值約490萬元。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士入口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未領有入口證而入口有害電子廢物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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