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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1月16日
智能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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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或67年出生人士換智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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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

     凡於1966或1967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須於本月17日至明年1月10日期間換領智能身份證。

 

     合資格申請人可致電1838 333、登入「生活易」網站,或使用「生活站」終端機預約換證時間。

 

     合資格的申請人必須親身前往智能身份證中心辦理換證手續。

 

     如身份證上印有居留身份符號「A」或「***」,或身份證於1999年1月1日或以後發出,並印有居留身份符號「R」人士,只須帶同現有身份證前往申請。

 

逾期換證可罰款五千

 

     不屬上述類別的合資格申請人,除帶同現有身份證外,還須帶備旅行證件,證明其在港的居留身份。

 

     如未能在指明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即屬違法,違例者將被檢控,可被罰款5,000元。

 

     市民若於換證限期內不在香港,可於返港後30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68╱69舊身份證將作癈

 

     1968年或1969年出生人士的換證期,已於11月15日結束。該年齡組別而仍未辦理換證手續的人士,其舊身份證稍後將無效,故應立即前往任何一間智能身份證中心補辦換證手續。

 

     申請人請預約換證時間。智能身份證中心的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六,上午8時至晚上9時15分,周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有關資料可瀏覽入境事務處網頁,或致電2824 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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