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今天就政府飛行服務隊1架「海豚」直升機,8月26日在大嶼山發生的意外,發表初步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指出,意外發生時,香港國際機場的雲底高度約1,200呎,能見度為10公里,符合政府飛行服務隊單人夜間駕駛的規定。
記錄儀並沒有錄得直升機系統故障,機組人員也沒有發出緊急呼號。
航空交通管制和政府飛行服務隊,均沒有收到由肇事直升機發出的遇險呼號。
墜機路線調查顯示,直升機尤其是主旋翼槳葉,在首次撞擊後的最初數公尺受損嚴重。
調查人員在第2次撞擊地點,發現許多尾旋葉及安裝於機尾的自動緊急定位發射器的碎片,顯示直升機�地時機頭朝上。
民航處表示,初步報告所載各項有關該次飛機意外的事實,是依據在報告發出前所得資料而確定的,因此,必須視為初步搜集的資料,如再獲得其他證據,該等資料便須修改或更正。
民航處強調,在進行更深入的調查和分析後,才可為意外的成因下結論。最後報告預計於1年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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