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3年8月25日
入境處    
*
13內地客涉非法居留被捕
*
入境處

     入境處今天在北角進行兩項行動,共拘捕13名年齡介乎23 - 52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的內地旅客。

 

     16名入境處人員根據線報,今早監視月園街及馬寶道一帶的廢物回收店,發現有內地旅客涉嫌把撿拾回來的廢物,向該些店舖兜售,從中獲取金錢。

 

     行動中,入境處拘捕來自江蘇省的兩男6女,年齡介乎23 - 52歲。

 

     入境處與警務處在該區進行了另一聯合行動,打擊持雙程證來港涉嫌賣淫的內地旅客。

 

     行動由上午10時開始至傍晚結束,共拘捕5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28 - 37歲;她們分別來自福建及湖北省。

 

     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作進一步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所有旅客,在未經入境處處長許可前,不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

 

     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也會被檢控及判罰。

 

     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入境處將繼續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人士,並檢控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返回頁頂
* 滅罪運動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