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男子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多項偽造信用咭及停牌期間駕駛等罪名成立,被判入獄4年。
案情透露,警方經廣泛調查後,鎖定該名男子為偽造信用卡集團成員,並涉嫌利用1輛棄置車輛製造假卡。
去年10月23日,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採取行動,在黃大仙上�仁愛樓垃圾收集站外拘捕該男子。
警員在其車上起獲兩張偽造信用卡,並在他身上檢獲逾百套被盜取的信用卡資料。
警方再在該男子的3輛車上找到1批贓物,包括數碼影碟機、名牌手表及披肩,市值約16,000元。
該男子其後被落案控以1項藏有虛假文書、處理�物、在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沒有第3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未獲發牌的車輛的罪名。
他被區域法院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獄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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