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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8月5日

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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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罪科拘詐騙破欠基金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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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今天拘捕1名打樁工程公司董事,以及10名訛稱僱員的人士,涉嫌串謀詐騙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表示,政府有嚴謹的審查機制,並採取一切措施,防止不法之徒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和濫用破欠基金。

  

     張建宗說:「勞工處會繼續嚴格審查破欠基金的特惠款項申請,並將所有涉嫌詐騙及濫用基金的個案轉交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他指出,勞工處、商罪科、破產管理署和法律援助署已組成專責小組,主動調查公司董事和僱員涉嫌詐騙、濫用職權及盜竊的行為,以防止基金被濫用。

 

     專責小組成立以來,商罪科已就1宗案件檢控串謀詐騙基金的1名僱主、1名外籍家庭傭工,以及1名印刷公司經理。

 

     另兩宗案件中,則拘捕了1間運輸公司的兩名董事和11名僱員,以及1間酒樓的1名經理和5名僱員作進一步調查。

 

     勞工處已根據一些無力償債公司的僱員和董事的舉報,以及在審核僱員申請時發現的涉嫌違例的資料,轉介30宗個案予商罪科和破產管理署跟進。

 

     張建宗指出,任何人士向基金申請特惠款項時提供虛假資料,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50,000元及監禁3個月。

 

     截至6月底,基金的盈餘為2,300萬元;現階段仍未需要動用政府提供的6億9,500萬元的過度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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