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生局局長周一嶽表示,行政會議決定7月2日恢復活雞買賣,並實施零售市場不留活雞過夜的安排;並給予活家禽業界較充裕的時間,考慮結業特惠補助金的安排。
周一嶽今天(6月24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行政會議的決定,是考慮業界意見及衡量禽流感的風險後作出的。
他表示,由於至今未能追蹤早前在街市發現的禽流感病毒源頭,故有必要提升零售層面的防疫措施,才恢復出售活雞。
當局將修改《食物業規例》,在零售層面實施不留活雞過夜的措施,7月2日生效;並採取先訂立,然後待下屆立法會審議的方法,期間法例有效。
違例檔主可罰五萬
根據新規定,街市及新鮮糧食店的活雞檔每天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5時,不可存有活雞;檔主每天晚上8時前,須屠宰所有賣剩的活雞。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入獄6個月,以及被取消牌照或租約。
食物環境�生署由7月2日至8月初,派員每天巡查零售市場,確保活家禽業界遵守規例。
至於結業特惠補助金,周一嶽表示,因應業界的要求,行政會議給予零售商1個月時間考慮,即7月24日或以前;而農戶、批發商及運輸商的考慮時限則為3個月,至9月24日或以前止。
卅元雞隻差價補償
他指出,若零售層面絕大部分販商接受退還牌照或租約安排,當局讓活家禽業界自願選擇是否結業領取特惠補助金;金額是2004 - 05年自願退還牌照計劃的3倍,預計涉及總額約10億元。
食環署撤銷45平方米的面積上限,面積較大的店舖將因而獲得較多賠償;此改動約涉款數千萬元。周一嶽強調,當局繼續和活家禽等業界別,商討安排。
鑑於零售層面被列為受傳染地方,農場須停業21日,農場囤積約40萬隻活雞。
周一嶽指出,囤積的雞隻可能已過銷售時間,賣得較差的價錢,當局將給予本地雞農每隻活雞30元的差價補償特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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