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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5月20日

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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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巴士公司加價2 - 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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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宣布,行政會議批准5間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加價介乎2 - 7.24%,6月8日生效。

 

     九巴平均加幅4.5%、龍運巴士5%、新巴5%、城巴港島及過海線2%、新大嶼山巴士7.24%,城巴北大嶼山及赤蠟角機場路線的加價申請不獲批准。

 

     鄭汝樺今天(5月20日)向傳媒表示,這次的加價幅度,較巴士公司原先申請的加幅低0.8 - 4.5%;以每天乘客人次計算,約1成半的乘客,不受加價影響。

 

已考慮市民承擔能力

 

     受加價影響,約8成九巴乘客每程需多付0.4元以下;約9成新巴乘客每程需多付0.4元以下;約75%的城巴港島及過海線乘客,不受加價影響。

 

     她表示,行政會議審批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時,已充分考慮及平衡2006年通過的巴士票價調整安排中的各項相關因素。

 

     有關因素包括:巴士公司自上次調整票價以來的營運成本及收益變動、未來成本、收益及回報的預測、巴士須得到的合理回報率、服務質量、方程式的運算結果,以及市民的接受程度及承擔能力。

 

按個別情況適當加價

 

     這次加幅沒有跟隨方程式運算結果,鄭汝樺指出,該結果不是巴士票價調整幅度的自動決定因素,當局考慮當前經濟環境,研究加價申請是否有據可依。

 

     政府統計處的最新數據顯示,方程式的運算結果是4.67%;今年首季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變動幅度5.7%。

 

     她表示,由於各巴士公司的財務狀況和對前景的預測不同,加上部分成本項目,包括市民的接受程度和承擔能力後,行政會議認為,應因應各公司的個別情況,決定各公司的適當加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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