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正整理1997年之前落成,而須根據地契要求,向公眾提供設施及╱或休憩空間的私人發展項目的一覽表,預計今年下半年公布。
她指出,在2006及2007年,共發現4處地方有部分公眾通道被違例構築物阻塞的情況,有關人士在收到通知後,已主動清除障礙物及保持公眾通道暢通無阻,故毋須採取檢控行動。
林鄭月娥今天(5月7日)在立法會書面回覆議員余若薇的提問時表示,3月28日已公布1997年或之後落成,而須根據地契要求向公眾提供設施及╱或休憩空間的私人發展項目一覽表。
她指出,正整理1997年之前落成的私人發展項目,但由於涉及的目數目眾多,有需要分階段公布該等資料;並預計,有關的一覽表可望今年下半年公布。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旨在提供基本指引,至於公眾設施的開放時間、使用的限制及活動的形式,均屬運作上的細節,並不適宜納入《準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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