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今天(3月7日)宣布,《2008年道路交通(駕駛執照)(修訂)規例》3月10日起生效,當天起以個人識別號碼,即「續領密碼」,取代現時使用身份證明文件副本或電子證書核證身份的安排,簡化正式駕駛執照的續期安排。
續領密碼印在駕駛執照有效期屆滿前,寄給執照持有人的「續領通知書及申請表格」上。該署也已取消電子服務的信用卡交易上限,從而推廣網上續領申請。
該署日後簽發及續領商用車輛的駕駛執照時,將考慮申請人是否合資格受聘在本港履行駕駛商用車輛的職務;但有關安排不影響香港永久居民及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的非永久居民。
有關詳情,可瀏覽這裡,或致電政府熱線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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