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內地經磋商後決定,進一步開放兩地空運市場,令更多航空公司可獲得指定經營服務,及進一步取消運力限制。香港亦與印度就兩地民航事宜達成協議,大幅擴展雙方的民航安排。
運輸及房屋局與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在完成最新1輪《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間航空運輸安排》的磋商後,決定進一步開放兩地空運市場,並簽訂新的備忘錄。
根據新的備忘錄,更多航空公司可獲得指定經營服務,運力限制也會進一步取消;在2008╱09年冬春起(即2008年10月底),可達至貨運服務全面開放。
鞏固國際樞紐地位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天(12月27日)對磋商結果表示歡迎,並說,新的備忘錄進一步加強內地與香港的航空聯繫;並提升香港國際機場的競爭力,及鞏固香港作為國際和區域樞紐的地位。
在個別航線經營權方面,由2008年夏秋季起(即2008年3月底),雙方在大部分航線所指定的航空公司數目不再受到限制。
至於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昆明、大連及成都的航線,由2008年夏秋季起,雙方都可指定3家航空公司經營客、貨混合服務及另兩家公司經營全貨運服務,以及由2008 - 09年冬春起,有關的指定進一步增加至4家航空公司經營客、貨混合服務及另3家公司經營全貨運服務。
適度增加航線運力
客運方面,在2008夏秋季起,取消14條航線的運力限制,使雙方航空公司在49條航線上經營航班時不受運力限制。至於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昆明、大連及成都的航線,運力會適度增加。
貨運方面,由2008 - 09冬春季起,現時航線運力限制(只適用於北京及上海航線)將會完全取消,達至貨運服務全面開放。
另一方面,香港與印度的民航談判在印度結束,雙方同意大幅擴展兩地的民航安排。
印港交換第五航權
根據新安排,雙方的航空公司可增加往來香港,以及德里與孟買的服務,由目前每周共20班的服務,增加逾1倍;並可營運到班加羅爾及欽奈的新服務。
雙方並交換第5航權,印度的航空公司可營運經香港到北美的服務,香港的航空公司則可營運經印度到歐洲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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