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委員會今天(11月16日)公布,紅磡區約33.5公頃土地已劃作住宅用途,約6.4公頃土地劃作商業用地,涵蓋紅磡商業中心、半島廣場、漁人碼頭、海濱廣場及海逸酒店,以及在暢通道和填海區預算用作商業發展的土地。
紅磡灣填海區可提供土地,供尖沙咀東部的酒店及辦公室區作擴展之用,並可用作住宅發展和休憩用地,以彌補紅磡有關設施供應不足的情況。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紅磡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整個規劃區面積約145公頃,位於九龍半島的東南部,北至銀漢街,西連漆咸道北及九廣鐵路九龍車站,東臨九龍灣,南接維多利亞港。
該區約22.1公頃的土地劃作綜合發展區地帶,另約15.1公頃土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包括殯儀館、靈柩停放所、公眾殮房、九廣鐵路公司貨運場和其上的商業發展、公眾渡輪碼頭,以及污水處理廠。
約13公頃的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以配合當地或該地區的人口的需要;約13.4公頃的土地劃作休憩用地,作各種動態及靜態康樂用途;41.6公頃土地用作主要道路及其他用途。
該大綱圖已上載城規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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